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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购、重组与破产业务部

公司企业的并购、重组是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方式,在我国资本市场不断融入国际经济、逐步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具有重大作用。目前,各市场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、兼并、收购等商业行为进行强强联合,实现大产业整合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。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、“生老病死”可以说是客观的铁律,对处于经营“危机”之中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和挽救,是盘活市场资源、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。为此,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成立并购、重组与破产业务部,专注于公司企业的并购、重组与破产业务。业务部秉承团队合作理念,运用先进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分析,以精益求精的业务技能实现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的法律服务,在重大、复杂公司企业的重组、并购、兼并、预重整、破产策划、选任项目投资人等方面,为债务人、债权人、投资人、担保权人、金融机构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债券投资者、公司股东等客户提供专业、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业务范围:

一、公司企业破产清算、重整与和解相关业务:

1、担任法院指定管理人、清算组成员;

2、担任债务人提起破产清算、重整、和解专项法律顾问;

3、担任权利人提起破产清算、重整专项法律顾问;

4、担任战略投资人对债务人战略投资专项法律顾问;

5、其他。

二、上市公司、国有企业清算、重组相关业务:

1、担任上市公司、国有企业的清算组、清算组成员或者法律顾问;

2、担任上市公司、国有企业整合、重组、分立法律顾问;

3、其他。

三、企业解散、清算相关业务:

1、担任企业自行清算的清算组、清算组成员或者法律顾问;

2、担任董事或股东等参加公司自行清算的专项法律顾问;

3、担任法院指定企业清算组、清算组成员或者法律顾问;

4、其他。

四、并购、重组相关业务

为公司企业并购、重组中的:整体并购、企业托管、投资控股、股权转让、资产置换、收购资产包、二级市场并购、股权无偿划转、承担债务兼并等战略投资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顾问。包括参与制定公司企业战略规划、进行尽职调查、参与交易磋商谈判、起草交易法律文件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。

并购、重组与破产业务部(23人)

主任:田利锋 副主任:韩金寨

成员:刘兰玉、韩丽娜、宁华、王毅、唐晓月、周一喆、韩柳晶、赵宇鹏、李敬收、赵腾飞、吴婷婷、尹华蕊、王文佳、谈笑笑、董宁刚、刘亚婷、陈桂玉、张金龙、孙艺恒、刘苗、张洁